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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湖新区:多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八里湖新区财政金融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多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全面剖析,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制定《八里湖新区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八里湖新区2020年以来实施的所有分散采购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71个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认真研判,分类处置,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工委处理。

健全制度,全面堵塞漏洞短板。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健全管理制度,及时补齐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工作的短板和漏洞,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一是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详细列明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禁止事项和具体内容,进一步规范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实行采购价格评审。采购单位在采购项目前,财政金融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场调研或询价,后会同采购单位确定招标控制价,根据招标控制价对采购项目进行最高限价;三是实施采购人承诺制。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要求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合同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按要求签署《八里湖新区采购人承诺书》,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四是落实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制度。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前需组织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标前会审,要求专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在确认招标文件无瑕疵方可组织采购。

提升能力,扎实开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八里湖新区采购办多次组织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围绕政府采购的种类及方式、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等政府采购业务知识,邀请政府采购专家进行专题授课,通过政府采购理论知识的讲解和真实采购案例的剖析,不断加强采购人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明确采购人责任和义务,切实提升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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