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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芦溪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财政队伍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助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制度建设“务实功”,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坚持法治建设工作项目化、目标化和责任化,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明确责任促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落实到责任人,建立、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合力。三是注重谋划部署。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重点工作、复杂问题和信访问题。法治化推进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严格按照流程,由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提升党组班子议事决策水平。
(二)宣传教育“出实招”,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紧抓学法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2023年度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经济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党内外法律法规,以提高自身依法治理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增强财政干部依法履职本领。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专题讲座,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法治专题培训。举办芦溪县干部“大讲堂”财经管理知识专题培训班,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实施。二是强化法治宣传。积极参与全县法律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全县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以财经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打造“法治财政”文化长廊,增强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依托政务公开网、LED电子屏等,积极宣传和公布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财政安全意识。将普法与服务融会结合,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确保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介绍当前财政惠民政策、下乡开展惠农方面的政策宣传等。三是提高法治素养。加强学习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财经法律法规培训。安排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能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做好2023年全省财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
(三)执行落实“求实效”,提升治理质效
保障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专门聘请法律顾问,为财政的重大财税决策、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与政府采购事项有关的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推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将财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做到有权必有责、责权相对应,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规范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编制全口径四本预算;依法依规向县人大常委会及预算委员会报告工作,严格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县本级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信息全部公开。
实现行政执法常态化。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分步出台了年初工作计划、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文件、专项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相关财政制度,使各项财政工作有据可依。及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草案提交讨论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强化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按照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公开财政资金拨付、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会计等流程,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严格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将财政工作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都置于法律的制约和监督之下。
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帮助供应商彻底摆脱必须抵达有形交易市场参与交易的束缚,可在本地同时参与多个地区的投标活动,进一步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完善和细化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政策措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积极推广政府采购贷业务。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无须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下,凭获得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信贷融资(贷款)申请,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积极推进电子卖场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电子采购交易全流程规范有序管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性资金。确保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及时处理。正确对待供应商的质疑,主动与供应商沟通,查找问题症结,及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提升投诉处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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