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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立足财政职能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吉安市财政局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将主题教育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融合,坚定不移扛起财政资金投入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有序开展。

一、加强统筹谋划,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

一是继续保持财政资金投入总体稳定。根据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2023年,市、县两级共投入财政专项衔接资金5.59亿元,其中:市级资金1.36亿元,同比增长9.5%。二是强力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我市5个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2023年,5个脱贫县共统筹整合资金12.06亿元,全市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达72.8%。

二、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2023年1-11月,全市农林水支出82.52亿元,同比增长18.7%。稳步提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截至11月底,全市土地出让收入70.63亿元,安排用于农业农村8.13亿元,占比11.5%。二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按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的规划,全面完成2023年56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设资金按照每亩3000元补助标准下达至各县(市、区);全面落实2023年各项惠农补贴粮食各项补贴10.04亿元,并统筹资金8037万元,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三是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市级安排补助资金1.5亿元,利用5年时间,分批分段完成全市病险山塘和水库的除险加固。2023年市本级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吉泰盆地灌区建设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落地后将极大提高全市水库对农田的灌溉能力。四是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17亿元,用于支持六大富民产业发展和全市大品种蔬菜基地建设;统筹安排3100万元,全力推进“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有力带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三、聚焦乡村建设,创建和美乡村

一是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2023年安排资金4500万元,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二是全面打造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村。从2022年开始,市级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全面实施211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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