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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财政局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目标,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是优先支持产业发展。确保衔接资金总量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比例不低于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规定≥65%,截至目前,中央、省、市三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2781.8万元,占比75.9%,同比增长5.9个百分点。
二是优先支持重点帮扶村、脱贫村发展。统筹安排不低于70%的中央、省、市级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村(省级7个村、市级5个村)12个,十三五”脱贫村8个。
三是优先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严格落实产业项目联农带农富农政策要求,要求产业项目必须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并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倾斜。优选46个产业项目,带动1002户脱贫户发展产业,受益脱贫人口2665人,确保脱贫群众充分受益。
四是优先支持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符合条件且有发展生产资金需求的825户提供小额信贷贴息补助110万元。安排产业直补资金127.5万元直接补助598户发展畜禽养殖、特色种植。提供120万元“雨露计划”中高职教育补助资金资助脱贫家庭子女330人减少职业教育学费负担,为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1075人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57万元。
五是优先支持发展新型农村级集体经济。安排衔接资金340万元,按每村68万元标准,倾斜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相对薄弱5个行政村,依托扶持村资源优势、发展意愿,围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推动农文旅兼容,积极探索资源利用型,产业发展型,乡村旅游型,服务经济型,物业租赁型等发展路径,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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