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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萍乡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积极发挥财政支农惠农的职能作用,以“三化”为抓手,更好助力全市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
一、优化政策供给,提振种粮信心。认真抓好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补贴政策的落实,有力提振各类种粮主体信心。2023年共发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8651万元,目标价格(稻谷)补贴资金1757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25万元,并对每个粮食高产片区由市级财政补贴10万元;研究出台了《萍乡市关于促进双季稻生产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指导县乡两级财政按每亩投入400元以上的标准,专项用于对全市双季稻种植大户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补贴补助,有效提升了全市双季稻种植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支持种业大市建设,自2021年以来市财政在落实国家稻谷补贴的基础上,还按水稻制种面积75元/亩的标准给予制种主体补助,并补贴制种保险22.2元/亩,连续三年累计下达水稻制种补贴等资金2353.88万元。
二、强化资金支持,夯实丰产根基。聚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生产关键领域,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托稳全市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生产“底盘”贡献财政力量。全面落实《萍乡市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整合涉农涉水及乡村振兴等各类资金8200余万元,推动2023年3.63万亩农田整治面积顺利完成;支持全市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市级财政计划安排300万元对购置用于粮食生产的小型农机具、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水稻机械化育秧等设备进行补贴,为全市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注入资金动力;积极助力全市重点山塘提升改造,按照《萍乡市重点山塘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2023至2025年连续三年,每年计划安排6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支持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指导督促各县(区)整合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278座市级重点山塘的除险加固、清淤扩容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联合农业、水利等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确保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三、深化金融服务,激发发展活力。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丰富“财政+金融”“财政+保险”支持方式,先后制定出台《萍乡市“农贷通”金融服务试点方案》《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保”的通知》等文件,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支持农业发展。2020年至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共下达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8848.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98.52万元、省级资金6135.8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265.62万元、各县区配套资金3848.56万元,为有效提高承保理赔效率,更好满足粮食生产等“三农”领域应对风险的需求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同时,积极开展“财农信贷通”贷款发放工作,截至2024年5月底,全市“财农信贷通”累计发放贷款29.7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784户,有力缓解农业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萍乡市财政局将继续优化农业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对全市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坚定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为助力我市粮食增产丰收、农业健康发展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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