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索格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写字楼3-5号楼C2-406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重、管护难、隐患大等“老大难”和“硬骨头”问题,南康区在全省先行先试,通过整合各类财政救助资金,创新开展困难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工作,依托公办精神专科医院,成立了民政救助精神障碍患者托养中心,通过与家属签订监护协议的方式,目前已累计安置困难精神障碍患者468人(其中城乡特困人员136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32人),累计为5272人次托养对象划拨各类救助资金662.6万元,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家庭负担,提高了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托养一人、幸福一家”的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整合专业医疗资源,提升精神障碍治疗能力。投入6900万元(含3500万元专项债),高标准建设了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设置床位630张,配置各类医疗专业设备66台套,配备医护人员108人,在此基础上按照二级精神类医院的标准建设南康区民政救助精神障碍患者托养中心,由精神专科医生提供专业的精神康复治疗。
二是统筹救助资金,确保患者家庭“托得起”。托养对象因其特殊性,监护精力消耗和医护费用往往较大,时常导致“照看一个、拖累一户、致贫一家”的状况发生,极大增加了群众因病返贫的风险。为此,南康区财政局集中托养对象的特困供养金、低保金、护理费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以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以奖代补资金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划拨至区托养中心专户统筹使用,并对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托养对象医疗、生活保障水平。运行一年以来,累计划拨各类救助资金662.6万元,其中包括低保金263.93万元、特困供养金(含护理费)190.08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53.96万元、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54.63万元。托养中心运营经费有保障,托养对象家庭不再需要支付基本生活、基本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让托养对象家庭无负担。
三是优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兜底保障作用。制定了《赣州市南康区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细则标准提供吃、穿、住、医、葬等五方面服务,并定期报告托养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生活情况。人均伙食费不低于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的65%,一日三餐设定食谱,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结合托养对象病种的特殊性,由区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专业医生在日常治疗的基础上,提供中医理疗、康复训练等有针对性的医疗服务。
四是实施分类管理,厘清三方责任。在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托养的同时,注重厘清政府、家庭和个人等三方责任,防止出现政府大包大揽、包办替代现象,强化家庭在监护中的基础性作用,定期组织专家对患者开展康复成效评估,符合出院、回归社会条件的,及时与监护人协商出院,出院后转由所在乡、村做好后续救助帮扶工作,让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真正需要康复治疗的患者身上。
上一篇:青原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提升
下一篇:宜阳新区:建立财纪联动机制 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