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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乡镇财政资金集中整治工作,于都县坚持“一二三”工作法,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高位推动,聚焦“一个中心”。紧紧围绕上级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策部署这个中心,以乡镇财政资金集中整治为着力点,高位谋划推动。一是深入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学习省、市纪委监委和上级财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成立整治专班,成立以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全面展开。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关于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细化21项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
二、凝聚合力,强化“两个联动”。一是加强横向联动,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积极沟通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机制;二是加强纵向联动,抽调37名业务骨干成立4个检查小组及1个综合小组,常态化召开工作推进会、线索研判会,做到重要问题线索共同研究、重大疑难问题共同协商、重大复杂问题共同办理,构建“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系统施治,突出“三个重点”。“查、改、治”三位一体纵深推进,边查边改、边改边治,持续开展系统施治。一是查清底数,实现全县23个乡镇摸排全覆盖,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重点排查2021年以来各乡镇广告宣传费、环境整治费、办公费、餐费、招商引资费、征地拆迁款、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对问题清单、佐证资料进行梳理细化、分类归档。二是立行立改,督促指导乡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改整治与成果转化贯通融合。三是以治验效,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截至目前,累计解决群众身边可感可及“急难愁盼”问题8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堵塞管理漏洞,县本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意见》等规范性制度文件11个,乡镇制定出台规范性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文件30个,财政资金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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