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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推行“2+3”管理模式 助力乡镇财政管理升水平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日,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靖安县聚焦规范管理与强化职能相结合、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以及财政管理与监督相结合等”“四个”结合,出台调整优化乡财县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创新探索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新机制,着力打通乡镇财政监管“最后一公里”,助推该县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提升。

一、解决“谁来干”的问题,重塑组织架构。定责任。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基本要求,明确县级财政负监管责任,乡镇政府负主体责任。坚持高位推动,该县建立调整优化乡财县管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直主要部门与乡镇主要领导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定模式。依托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推行“2+3”管理模式(即:2指1个经济发展办负责人、1个财政派驻监管员;3指3个工作人员,其中1人为乡镇总预算会计岗),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定机构。设立乡镇财政服务中心,隶属县财政局股级事业单位,专门负责管理财政派驻监管员日常工作,确保乡镇财政业务在该县财政局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二、解决“干什么”的问题,优化运行模式。抓主线。明确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由该县财政局直接监管乡镇财政运行全过程,实行“三统一”(即统一预算编制、统一账户设置、统一资金收付)管理。抓链条。在“三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票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村级资金管理等要求,从源头上规范乡镇政府收支行为。抓内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乡村支出审批程序,加强各项支出管理,严禁公款私存私放、坐收坐支、违规大额提现等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印鉴管理、密钥管理和定期对账等制度落实,保障资金安全。

三、解决“干得好”的问题,建立监督机制。明方式。由该县财政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责任,建立乡镇财政常态监督机制,采取定期监督和不定期监督两种监督形式,每年对全县所有乡镇开展一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明绩效。明确建立“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与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闭环管理体系,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考核。强化对财政派驻监管员的考核与激励,对表现优异者给予推荐提拔或晋升的机会,形成人才良性循环。此外,优化绩效考核,提高岗位考核系数,增加乡镇财政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实现监管机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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