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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以“四责”为抓手 扎实推进乡镇财政资金集中整治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扎实做好乡镇财政资金集中整治工作,湖口县以“四责”为抓手,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传责”。为将集中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湖口县财政局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暂存暂付款”、“干部职工借款”、“退休人员退休后领取在职工资”等四个整治项目化专班,统筹、协调全局集中整治工作。为持续凝聚思想共识,层层传导压力,先后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10次、专班调度会14次,专题部署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紧盯重点内容“压责”。针对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廉政风险点,重点聚焦乡镇财政资金“六项”费用,从“查改治”各个环节入手,压紧压实责任,实行每周调度和情况汇总机制。主要领导每周抓调度、督进度,分管领导每日听汇报、促落实,工作专班查问题、报进展,及时督促乡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齐抓共治举措,有力有序推动了工作开展。同时,局科级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联点包片工作,联合县纪委等部门开展督导9批次,落实为民办实事5项,切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厘清任务清单“定责”。聚焦上级部门四个方面九项整治重点要求,县财政局以“乡镇财政资金、基层项目资金、惠民惠农特别是弱势群体补贴的监督管理”为目标,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责任具体化方式,从八个方面加强集中整治工作20项具体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任务时效。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开展复查核查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细致梳理问题整改措施29条,建立整改台账,以“清单化”管理提升整改工作效率。

四是明确监督重点“督责”。采取部门联动机制,与县纪检、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共发现涉及乡镇财政资金问题94个,现已督促乡镇整改到位81个,同时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9个。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建立“广告宣传费”、“办公费”等5条“小切口”,并在“一体化”平台增开乡镇广告宣传费的“公务采购”模块,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系统治理。健全完善《关于规范使用乡镇村级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借用公款管理的通知》等8个管理制度,新增出台《乡镇财政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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