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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芦溪县财政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做好新形势下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工作,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发展,推动我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是持续提升企业招才引才实力。以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2023年县本级安排电瓷电气产业集群发展基金500万元,安排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1500万元,大力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平台建设,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储备智力资源、积蓄发展后劲。
二是突出“高精尖缺”政策导向。2023年预算安排人才工作经费381.5万,拨付昭萍英才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11.5万,用于紧缺急需人才“汇聚工程”及科研技能成果激励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其中:第二批昭萍英才56万元,用于购房补贴14万元、项目资金42万元;第三批昭萍英才103.5万元,用于高层次人才引领工程项目等。安排县本级资金人才工作专项经费70万,用于加强与22位聘请专家院士交流及干部人才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三是全面保障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组织、人社、教育、卫健委等部门全力推进人才工作。安排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上级人才专项经费118万元;用于教育方面的上级人才专项经费 190.3万元。根据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实施青年人才购房优惠政策,2023年我县对新建住房的购房对象发放购房补贴资金998.18万元,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统筹各类资金保障人才工作的需要,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提升引才聚才实效,助力全县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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