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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发挥财政职能,让群众“住有所居 安居宜居”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石城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全力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返迁安置房建设,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让群众从“忧居”变“优居”。2024年以来,石城县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186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全力支持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24年本级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费130万元,保障房小区监控系统升级改造17万元,保障性住房维修及管理项目50万元,公租房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90万元,不断规范保障房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全方位提升住房保障水平,让群众“住得好”。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石城县积极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扩需求、补短板的重要作用,2024年以来,发行8800万元专项债券用于支持石城县棚户区改造兴隆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石城县城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安置返迁户494户,改造6个老旧小区。

二是强化公租房保障,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继续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在做好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同时,将我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和工业园区规上企业招聘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统筹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切实保障人才住房需求,助力人才强县发展战略。我县现有廉租房、公租房出租2060套,支持发放租赁补贴102户,积极助力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实现安居梦。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强化资金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拨付进度,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效益。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490万元纳入直达资金信息公开范围,大力推动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监督,打通财政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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