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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完善机制促改革 多领域突破成效显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赣州市财政局聚焦财政改革重点难点,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创新,有效激发了财政发展活力。

  •   一、完善两项体制,优化市以下财政体制

(一)实施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率先实现中心城区财政体制五区“一体化”。赣州市市辖三个建制区和两个功能区,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区财政体制,我局深入开展调研,与五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了多次座谈和反复沟通,对相关数据进行反复测算,针对区级提出的诉求和意见,通过实施三年过渡期、调整共享收入范围等措施,有效回应区级诉求,凝聚改革共识。2022年底,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2023年起正式实行新一轮的市区财政体制,是我市各项“一体化”改革任务中率先完成的改革任务。新体制实施以来,运行总体平稳,在保持市区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有效激发了区级经济发展活力,实现了顺利过渡。

(二)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激发乡镇经济发展活力。积极探索搭建适应乡镇发展的财政管理模式,印发《关于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共选取29个乡镇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试点,综合采取“核定收支、超收分成、自求平衡、激励发展”的方式,支持建设有利于促进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让试点乡镇感受到压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动力,有效调动乡镇财政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中心镇的辐射带动作用。此外,对乡镇“一级财政”的法定职责和日常管理职责进行梳理,研究制定了《“一级财政”试点乡镇财政责任服务清单》,指导和督促乡镇印发本地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内部控制管理,承担起乡镇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检查等一系列财政职责,切实发挥好“一级财政”的职能作用。

二、实施三项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以零为基点,对各部门预算进行重新测算、重新安排,从紧从严从实审核部门各项支出,切实保障刚性支出。加强财政预算项目管理,制定《市本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清理、规范、整合一级、二级预算项目,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制定《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定目标类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办法”。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印发《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和项目资金需求的上限,推进水土保持监测监督检查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量测支出等10项专用标准建设。

(二)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打造特色绩效管理模式。出台《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建成具有赣州特色的“三全”“五有”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开展事前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预算项目、部门整体、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扎实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制定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施100%全覆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扩大绩效评价规模,将四本预算、政府债务、投资基金、PPP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市级各部门对所有预算项目、部门整体、专项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市财政局选取30个项目单位自评结果纳入2023年抽查复核范围。建立完善财政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评价结果与下年预算安排和市委综合考核结果挂钩。

(三)创新建立信息化项目评审机制,提升信息化项目合理性、经济性。通过招聘充实评审技术人员、建立评审专家库、遴选优质中介机构、制定评审操作规程等措施,建立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机制,填补了政府信息化项目评审空白,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有序开展。通过对项目申报前期必要性、合理性论证和预算评审逐项清单式量价齐审等方式,达到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2023年以来,累计完成28个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送审金额为1.18亿元,审定金额为8453.12万元,审减金额3348.47万元,审减率达28.37%。

三、积极北上南下,推动多领域实现突破

(一)抓牢赣南苏区振兴重大机遇,争取多个试点示范落地。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等政策出台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北上对接汇报,争取了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如:争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支持赣粤两省在赣州开展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已于今年签订第三轮补偿协议,协议期三年内每年赣州可获得补偿资金2亿元;2022年以来争取3个事项列入全国示范,其中: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国家级示范,获得中央补助3亿元;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补助1亿元;安远县入选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获得中央补助1.5亿元。同时,争取省财政厅支持我市石城县在全国率先开展基层财政直达资金公开试点。

(二)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作用,对标学习先进财政改革做法。紧抓深赣对口合作契机,拉高工作标杆,谋实改革举措,每年选取一个大湾区财政经验做法,作为我局重点学习借鉴改革事项,以务实管用的创新改革措施推动我市财政管理水平提升。如:在借鉴深圳等地做法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启动惠企资金兑付改革,创新推出“前店后厂”模式,政策兑现由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政府审批等多重审批变为一家审批,由市、县逐级下拨资金兑付变为一次性兑付,由“多个烟囱”分散式服务向“一个平台”集成式服务转变,为企业提供“一网查询、一窗受理、一站兑付”便利服务,已上线惠企政策928项,累计为9.31万家企业及个人兑付各类惠企资金58.48亿元;出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系列措施,在全省首创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非招标采购方式电子化和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等,强化政府采购活动在线监管,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此外,我局还积极把握深赣对口合作契机,加强与深创投等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合作,正在推动设立深赣产业基金,探索支持“飞地园区”建设和项目落户赣州。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财政改革创新,细化各项改革任务措施,主动谋划,稳妥推进,更好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统筹调控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市县财政运行稳健、保障有力、长期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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