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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强化资金督导 推动生态修复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萍乡市市财政局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政策资金保障,积极申报“江西长江流域(赣江中游-湘江源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获得中央资金1.41亿元。为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市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有效支持项目推进,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现场督办。2026年1月,市财政局与市资规部门、市环保部门成立专项督导小组,采取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重点聚焦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展难题,深入各县区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专项督查工作。通过实地检查,全面了解各县区工程进展情况与资金拨付情况,极大提升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2026年2月底,2024、2025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中央资金执行率达到74.11%。

二是开展专题调度,精准问题施策。根据实地检查掌握的情况,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召开调度会,专项研究整改措施。会上,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就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分别进行交流发言,共同梳理资金支出存在的困难、堵点,梳理财政资金支出链条。针对提出的支出难题,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各环节整改责任,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推动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工作。

三是加快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管理。为提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聚焦资金下达的重要环节,精准发力、久久为功。一方面推动资金尽快拨付。定期调度资金安排项目施工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督促项目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中央资金的安全运行,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另一方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安排项目开展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加强工程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和跟踪问效,强化项目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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