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四项机制”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记者文洪英)从近日召开的江西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工作汇报会上记者获悉:江西省通过四项机制,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2008年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后,专项资金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违规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了更好的落实。
统一领导、分区负责的任务包干机制。在省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系统包干。各成员单位除负责本单位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清理和督促本系统做好专项清理外,还要按照分区负责的原则,每一个或两个成员单位负责一个设区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
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牵头、全面协调专项清查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认真服从领导小组的分工安排,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特别是各级监察、纠风、审计部门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制度、纪律、人员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协调制度。
分工明确、任务到人的责任落实机制。为确保专项清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研究并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细化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对各成员单位职责逐条明确,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细化。
科学归类、严格把关的报表填报机制。针对强农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类别多、项目多的特点,制定统一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统计报表填报制度,对专项清理和自查自纠报表有关填表口径、专项归类、审核程序、报送方式、报送时间等事项作出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