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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前行 深化完善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完善促进“三级联动”
  十年来,江西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从试点启动到整体推进,从破冰前行到深化完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良好局面。
  首先,省级改革“横向到边”。2003年率先选择4个部门47个基层单位进行改革试点,拉开了改革序幕。在试点基础上,2009年底实现了改革单位、改革资金的两个“全覆盖”:省直131个部门和916个基层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覆盖面达到100%;预算内、外财政资金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改革资金总量达到252亿元。至此,省级改革实现横向到边。
  其次,市级改革“扩点扩面”。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并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基础上,积极扩大改革范围。截止2009年底,11个设区市共计2429个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改革覆盖面达到91.2%。其中南昌、宜春、新余等5个设区市已实现了全面铺开。
  再其次,县级改革“有效结合”。2007年起,我省开始探索县级改革新模式,采用“前台收付、后台核算”方式,将国库集中收付与会计集中核算两种制度有效结合,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乡财县管”财政体制有效结合,各取所长、优势互补。目前全省99个县(市、区)已全部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或“两种制度”有效结合的改革试点。截至2009年底,全省县(市、区)共计9713家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改革覆盖面达到59.2%。至此,江西省改革实现了“纵向到底”。
  最后,大力推行全省公务卡制度改革。2007年江西省按照“先省级、后市县,先试点、后扩面”的步骤,选择了省国防科工办、省测绘局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2008年召开了全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和部署了江西省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目前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省级改革扩大范围。2010年省级改革扩大到二级预算单位和驻各设区市所在地的三级预算单位。截至2010年8月底,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总计发卡1.1万张,累计办理还款业务5.2万笔,累计报销金额1.1亿元。
  市级改革启动试点。按照“稳步操作、扩点扩面、科学管理”的要求,11个设区市全部启动改革试点。截至2009年底,设区市本级815家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发卡1.8万张,报销金额2663.6万元。
  县级改革紧密筹备。部分县区如西湖区、崇仁县、南城县、金溪县、广昌县已启动改革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截至2009年底共计568家预算单位实施了试点,发卡1907张,报销金额388万元。
  改革带来“五个新”
  在开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之前,江西省和全国各地一样实行的是分级分散收付制度。这种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公共财政的发展和要求,并且产生了以下问题:
  一是缺乏资金监控机制。单位存在的坐收坐支、延滞入库和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与原有的资金管理和运行方式有关。
  二是缺乏信息反馈机制。财政收入在缴入国库之前,执收单位何时收、从哪收、收多少,财政国库无法及时准确掌握;财政资金从国库拨出之后,何时用、用哪里、用多少,财政国库也无法及时准确掌握。
  三是缺乏高效运行机制。分散、多重设置银行账户以及各单位自行占压资金,不仅导致资金收缴、使用效率低下,而且不利于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和资金支付效益的提高。
  为从根本上克服这些弊端,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已势在必行。通过改革,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才能建立起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公共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政府理财方式的重大转变。
  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来讲就是:一个基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两项改革——支出支付方式改革和收入收缴方式改革;三大目的——运行透明、资金高效、监控有力。十年来我省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切入点,不断深化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成效也日益显现,主要体现在“五个新”:
  1.支付效率有了新提高。改革前基层单位用款时,要经过多个环节,时间由三五天,到十多天不等。改革后我省采取了“计划编审直达式、支付申请无纸化、审批八小时办结制”等简化措施,有效提高了支付效率。现在预算单位只要轻松点击鼠标,就可足不出户快捷、方便地办理用款。
  2.资金运行有了新机制。实行改革后,财政资金的拨付由“中转”转为“直达”,加快了资金的流转速度,避免了以往可能出现层层拨付、雁过拔毛的漏洞,确保部门预算执行到位,强化了预算约束力。
  3.资金安全有了新保障。实施改革以来,通过规范拨付程序、严格审批控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改革十年来,做到了“业务零差错、资金零风险”。
  4.理财观念有了新转变。改革确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使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理财观念,逐步转变为“重计划、强管理”的新意识。单位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大大增强,促进了财政资金在“阳光”下安全运行。
  5.宏观调控有了新手段。改革后预算单位未支用的财政资金全部留存在国库,直接增加了财政库款,为财政宏观调控提供了更大的操作空间,从资金上确保了政府活动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实施改革以来,江西省财政先后荣获了2007年“全国青年文明号”、2004年—2009年全国地方部门决算工作“六连冠”、2009年“全国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分析评比一等奖”等可喜成绩,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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