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给民生资金监管套”紧箍咒” 杜绝违法违规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江西把民生资金的检查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完善制度强化资金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2011年,在巩固已有民生工程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江西共筹集财政性资金350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66件实事。这些政策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福祉,财政用于支持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为做好财政社会保障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确保民生政策落实,从去年开始,江西财政采取提前告知、先预拨后结算等方式加快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在市、县(区)财政部门的配合下,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
今年,为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江西财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解决执行质量和效率问题。对于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在1个月内按规定拨付。同时,建立社保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季报、月报制,上半年资金还未到位的情况下实行季报、下半年实行月报,及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地方,采取电话告知、约谈、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予以警示和督促。6月底,江西省财政厅还将对各地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将作为分配资金的重要因素,对于资金结余多、执行进度慢的地区相应减少专项补助资金。
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江西财政不断强化资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行资金专项管理、专项调拨、专项核算、封闭运行;建立了资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及时排除资金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和倒查问责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执法力度,严查违规违纪案件。凡发现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安全管理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