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农合最高报销6万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该省通过《江西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其中规定,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为6万元。
按照江西省新出台的《补充规定》,按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四级起付线,乡(镇)级100元,县(市、区)级300元,县外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800元,起付线不得低于100元。
此外,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6万元,以当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参合农民按规定办理了县外就医转诊备案手续,在县外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费用均可按规定进行报销补偿,当报销补偿金额小于住院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25%时,按住院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25%进行最低补偿。在原有的精神病、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病、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结核病、肝硬化等11种疾病列入补偿范围内,再次增加了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等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参合患者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到了70%。(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