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奖励贡献突出工业园区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记者李冬明)记者8月30日获悉,省财政近日下达8531.15万元资金,专项奖励2011年在工业发展方面贡献突出的工业园区及有关单位,包括园区发展专项奖、“优强企业”专项奖、“三年强攻”专项奖、年度贡献奖四类,其中对贡献突出工业园区,以园区发展专项奖的形式进行奖励尚属首次。
园区发展专项奖的评选范围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入选单位必须基础设施完善、有一定的产业特色、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园内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省财政对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等六个指标名列第一的工业园区分别奖励20万元,对六大指标综合排名名列全省前茅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
据悉,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六个工业园区获“工业园区单项第一名”,省财政拨付奖励资金120万元。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县经济开发区等20个园区获“工业园区六大指标综合先进单位”称号,省财政拨付奖励资金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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