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首设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记者李冬明)记者近日获悉,今年,省财政首次设立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新领域。
此次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一是金融、信息、物流、旅游、文化、商贸、科技、软件与信息服务、家庭服务等服务业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大型城市综合体、文化产业基地、软件与服务外包基地、现代物流园区、文化商贸旅游综合体、新型专业市场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三是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四是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品牌和标准化建设;五是服务业发展先进地区或单位奖励;六是服务业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活动安排、培训体系建设以及支持服务业发展有关的其他事项。
支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财政补助。对于投资规模大、能够获取银行贷款的项目,实行贷款贴息。贴息资金以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利息率、贷款期限和实际支付的利息数为计算依据。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个项目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的项目,实行财政补助,财政补助的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单个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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