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级预算单位将实行账户资金多级对账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规范预算单位的对账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日前下发了《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多级对账暂行办法》,从2013年起,江西各级预算单位在与代理银行进行纸质对账的同时,将实行账户资金多级电子对账,若单位不按期对账,系统将启动账户暂停支付功能。
办法明确,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人民银行核准(备案)设立的各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含财政专户)全部纳入“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并对账户资金流水进行电子对账(驻省外机构暂不实施)。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含各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先行会计电子对账,待条件成熟后推进到所有账户。
会计电子对账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预算单位通过金财工程应用平台,登录“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查询所属银行账户开户信息及资金流信息,并按期多级对账。对账主体除了原来的单位出纳、会计外,预算单位银行对账新增财务主管、内部监督机构人员,财政专户对账新增会计分管领导、财政监督人员。同时,预算单位相关对账人员应对本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收支活动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