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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首次统一城乡孤儿养育标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记者25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该省决定自2013年起,再次提高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值得注意到是,城市和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费养育标准将得到统一。
  据介绍,城镇“三无”特困群众是指城镇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群众。今年江西省的城镇“三无”特困群众的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00元,增加100元。
  此外,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城镇“三无”特困群众和孤儿的基本生活,江西省城乡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省城市和农村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和4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分别增加130元和300元,基本生活费养育标准首次得到统一。
  根据江西省相关规定,艾滋病感染儿童的生活标准,也将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标准执行,一同享受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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