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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确积极财政“路线图”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记者李冬明)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民生资金9月底前须全部下达、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记者从8月19日召开的全省财政局长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财政部门就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行部署,锁定稳增长、优结构、保民生、增绩效等多重目标,明确了积极财政“路线图”。
  保持财政收入合理、稳定增长
  今年,我省财政部门围绕发展升级,重点支持一批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大、财税贡献多的重点产业;重点统筹安排科技、技改等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营改增”试点为契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
  着力支持企业发展。今年,我省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并帮助支付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加大担保贷款力度,省信用担保公司力争突破80亿元,省融资担保公司力争突破40亿元;积极推进“财园信贷通”融资模式,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保持财政收入合理、稳定增长。全年全省财政总收入确保增长15%,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80%以上。
  整合资金用于民生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民生投入,确保省政府民生工程和公共财政政策各项实事落到实处,省级资金在9月底前须全部下达,确保早实施、早见效,切实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今年,我省还将整合支农资金,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未来3年内全省将筹措整合50亿元,改造1万个农村学校和教学点。
  省财政厅还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出台促进居民增收的意见。财政部门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将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用于相关事业发展。
  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
  今年,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在压减行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支出的基础上,重点压减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等。
  今年,省级和各设区市本级财政开支中的“三公”经费将全面公开,同时还有20%的县(市、区)“三公”经费也将公开;2014年范围将扩大到50%的县级财政,到2015年全省将全面实行。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今年,我省财政部门加大县乡两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全省省级40个部门、市县(区)各20个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明年扩大到70%的部门,2015年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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