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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个倾斜”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 2015年,江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17.8亿元,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
  一是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中央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江西省国定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中央苏区县、享受西部政策县和省定连片特殊困难县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包括64个县(市、区);省级专项资金则继续用于改善其他36个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
  二是使用范围重点向校舍教学设施倾斜。在使用范围上,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两大方面,一方面是校舍及设施建设类项目;另一方面是设备及图书购置类项目,力助江西贫困地区中小学“硬件”升级。
  三是项目投入重点向基本需求倾斜。各地在安排专项资金时,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分轻重缓急,将专项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项目。同时,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问题,优先购置、建设教学和学生生活最急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专项资金注重投入效益,做到改一所,成一所,杜绝超标准建设和打造豪华学校,不得将资金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拉大教育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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