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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江西:重点群体开小店既减税费又补贴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本报讯 江西省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劳动者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大力发展小店经济。


实施意见明确,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将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税费。同时,重点群体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每人将按规定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实施意见提出,江西将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提质扩容,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非全日制等工作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为支持灵活就业,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设区市整合1个至2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鼓励设立“就业一条街”“就业广场”等低租金经营场地,开辟早市、夜市、周末集市等临时摊点经营场所,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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