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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赣财监[2005]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财监[2005]62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开展200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0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5年6月下旬进点检查,9月下旬结束。

二、检查范围:

(一)省财政厅组织对省内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名单附后)。

(二)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为切入点,延伸检查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并适当关注以虚假报表和审计报告骗取银行信贷的违规问题。

三、检查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二十四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重点检查事务所2005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并适当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审计报告情况。

四、检查处理依据及原则

检查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以及财政部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对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由省财政厅依法给予处理处罚;情节较轻的,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将下发关注函,责成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整改,或移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给予行业惩戒。

    附件: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

 

 

 

 

 

 

(此页无正文)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会计师事务所  检查  通知

抄送: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西省注册会

计师协会。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5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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