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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设立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4号),批准设立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事务所性质为有限责任。左北平、李冬梅、查金印、陶智杰、徐仁建为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左北平为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
  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执业场所为九江市十里大道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后的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承办下列业务:
  (一)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并受法律保护。
  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出资人必须专职从事本所的工作。该所的业务活动,接受江西省财政厅的监督和管理,接受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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