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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财库【2005】45号

 

省直各部门:

为做好2006年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程序,简化操作流程,方便预算单位用款,现就2006年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06年,省级预算单位要继续按照《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库[2002]36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简化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的暂行办法》(赣财库[2004]41号)等规定,严格编报用款计划,规范资金支付程序,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高效地运行。

二、关于财政资金支付方式

1、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支付方式范围的划分原则:“人员支出”中的在职在编人员财政统发工资,“公用支出”中的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财政统发离退休经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他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2、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支付方式范围的划分原则:“项目支出” 中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改支出,以及列入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和部门集中采购预算的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他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三、关于2006年一季度用款计划

1、明年一季度使用基本支出指标的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金财网”提供的预算指标按均衡性原则,一次性在12月23日前编制报送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项目支出指标的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按项目实际需要,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在明年一季度编制,省财政厅各业务处按需要进行审核。

2、实行财政工资统一发放预算单位一季度工资支出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其2005年12月份的工资实际发放数测算后,将明年一季度分月的工资计划数全部编制在一月份,实行滚存使用。同时,用款计划支付类型必须选择“工资支出”。

3、预算单位明年1月份的用款计划,省财政厅各业务处在12月24日前审核报送国库处,国库处会同国库支付中心在12月25日前将预算单位用款额度送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和代理银行,国库处在2006年1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更新下达预算单位使用。

四、关于部门预算批复后用款计划

1、基本支出用款计划

工资支出用款计划。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统发工资,预算单位应将4至12月份工资用款计划全部编制在4月份,同时,用款计划支付类型必须选择“工资支出”;属于财政授权支付的非统发人员工资,由预算单位实行总额控制,按均衡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分月一次性编制全年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支付类型必须选择“财政授权支付”。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款计划。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按均衡性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一次性分月编制全年用款计划。属于财政直接支付资金范围的,编制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属于财政授权支付资金范围的,编制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其中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会经费,由预算单位按2005年12月份的财政统发工资数的2%计算出全年应扣缴的工会经费,统一在2006年5月份的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中编制,同时,支付类型必须选择“其他支出”,备注栏注明“代扣的2006年工会经费”。

2、项目支出用款计划。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按项目实施进度编制。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专项类支出用款计划按具体项目编制。属于直接支付范围的资金,编制在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中。

3、调整预算支出用款计划。年度执行中追加(减)的调整预算,预算单位根据资金性质(工资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按照上述原则编制调整计划。

4、用基本支出编制的工资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款计划,预算单位应于2006年3月25日前通过网络一次性报送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项目支出和调整预算支出用款计划,预算单位应及时报送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所有用款计划,由省财政厅按限时办结制要求,基本支出分月、项目支出按实施进度批复、更新、下达预算单位,同时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人民银行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06年,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操作程序执行,确保财政性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有效运行,严禁预算单位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预算内、外资金划转到(或提现金存入)本单位或有预算隶属关系单位的基本银行存款账户使用。

2、预算单位申请工资、工会经费等直接支付时,应按要求填写收款人账户名称、账号。财政统发工资账户名称:江西省省级财政工资统发专户;开户银行:工行八一广场分理处;账号:1502206229300016827。工会经费账户名称:江西省总工会;开户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工人支行;账号:188086018110015476。其他直接支付的资金,由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省财政直接将资金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商。

3、2006年新增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单位,请抓紧办理授权支付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内/预算外)的开户手续,并按省财政厅赣财库[2005]41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做好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预算单位,如需新开或变更授权支付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也请一并抓紧办理。

4、预算单位在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涉及预算指标方面的情况咨询省财政厅预算处,联系人:钟志文,联系电话:7287578;用款计划编制方面的情况咨询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具体支付及清算额度方面的情况咨询省财政厅国库处、支付中心,国库处联系人:邱彤彤,联系电话:7287624,支付中心联系人:熊萌,联系电话:7287660;网络运行方面的情况咨询省财政厅信息中心,联系人:曾利平,联系电话:7287510。

 

200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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