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监[2004]6号)要求,决定对省财政2003年、2004年全省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跟踪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资金拨付情况见赣财农[2004]16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抽查主要内容
(一)各地跟踪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二、重点抽查时间
于2006年3月底开始,至4月中旬结束。
三、重点抽查处理
对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并在全省范围内就重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按赣财监[2004]6号、9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准备好详细的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确保重点抽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