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行政单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贯彻全国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我们将在8月底召开全省行政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会议精神,部署下一步全省行政资产管理工作,解读《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6年8月23日,会期1天
2、地点:南昌市鑫源大厦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设区市财政局分管行政资产管理工作的局长、职能科室负责人各1人,省直管县财政局分管行政资产管理工作的局长,省直行政单位分管行政国有资产的处室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财政局于8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职务、性别报送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联系电话:0791?7287597,联系人:胡培芳、邹有国。
2、报到时间:8月22日
3、报到地点:锦绣大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