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省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1-8月份,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长26.2%,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9.4%。但是,收入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非税收入增长快于税收收入增长,少数地方甚至借非税收入征管弄虚作假。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精神和省领导指示,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严肃财经纪律,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严格按规定征收非税收入,严禁虚收虚支、搞空转、掺“水份”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收“过头”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可靠。同时,要继续保持近年来全省财政收入结构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工业园区建设,做大“经济蛋糕”,夯实税源基础,促进全省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严禁乱收、乱罚,确保依法征收。要严格执法,严肃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执法单位下达罚款指标,不得越权出台收费项目,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收费比例。对存在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要坚决制止,严厉查处,确保依法征收。
三、严格政府调剂政策,加大调控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统筹管理,增加政府调控,控制非税收入的非正常增长。今年,省财政对省直单位超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将严格按赣财预[2005]94号文件规定,加大调剂力度,比年初预算超收20%以上的,超出部分省政府调剂使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