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公检法司部门装财处:
为做好新一轮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便函[2006]15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前两期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应认真总结本地、本部门项目管理中的好做法,分析解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做好新一轮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查摸清基层政法部门装备设施现状和经费需求情况,研究确定新一轮项目规划重点。各地、各部门应针对本地、本部门实际,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新一轮项目规划重点。
新一轮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应及时组织,早作安排。前两期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和新一轮项目规划重点,各地、各部门应形成书面材料(典型材料单独附送),于2007年1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联系人:任顾红,联系电话:0791?728759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