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厅党组研究决定,定于2008年2月28日上午8:30在南昌召开2008年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第三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省厅和系统内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参加会议人员 厅党组成员和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局、室、办)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会议地点 省厅在鑫源大厦十四楼会议室,各设区市、县(市、区)及两校在各自的视频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财政局通知所辖县(市、区)财政局组织好视频收听收看的有关工作。
2、请各设区市财政局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两校校长及纪委书记到南昌主会场参加会议。
3、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2月26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以传真或电话形式报省厅监察室。联系人:阙沪平 办公电话:0791-7287600(传真),手机:13970030916。
4、如需接站或自带车辆驾驶员需安排住宿的,请提前告知。
20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