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第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及全国和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我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中央领导,省委、省纪委领导,财政部领导及省厅领导等重要讲话汇编成《江西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学习材料》(以下简称学习材料)。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自觉性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积极推进财政工作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财政权力的运用还存在不规范的行为,等等。这些情况表明,财政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党风廉政教育基础,不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学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迅速组织广大财政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对《学习材料》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在自己带头学习的同时,组织部署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工作,要对学习作出具体安排、制定专门计划和督促检查措施,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和效果的落实。各设区市财政局不但要抓好本级学习,还要督促检查所辖县(市、区)财政局的学习。省厅机关、厅属各单位要将本次学习教育活动作为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日的重要内容,集中学习讨论不能少于二次,个人自学要做好学习笔记。本次学习活动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请各设区市财政局到省厅图书发行站领取《学习材料》;省厅机关、厅属各单位到监察室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