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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09年度县级支农资金整合考评奖励县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建立对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奖励机制,根据《江西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奖励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就2009年申报县级支农资金整合考评奖励县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各设区市申报名额控制数为18个县(市、区),其中:赣州市3个,九江市、宜春市、抚州市、吉安市、上饶市各2个,其他设区市各1个。对2008年经省厅绩效考评得分优秀的乐平市、南康市、渝水区、吉安县、婺源县、高安市、广昌县、莲花县,各相关设区市应在省下达的2009年控制数内继续申报。
    二、设区市财政局按省下达的申报名额控制数,按照《江西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资金整合县中择优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整合资金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资金整合体制机制等文件资料。
    三、设区市财政局申报文件和相关文件资料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四、各设区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并在2010年初组织对申报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自评考核。明年1月底前,申报县完成对2009年度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自评; 2月底前设区市完成对申报县的自评复核和上报工作,对复核得分80分以上的县,由设区市财政部门按复核得分排序报送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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