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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加快支农支出进度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农支出约32.3亿元,比2008年年初预算增加8亿元,增长32.9%。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各种困难,积极调度资金,全力保障支农支出需求。根据国库电报数统计,截至6月底,全省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达6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4.4%,支农支出情况总体良好。但是,全省支农支出进度还很不平衡,全省仍有21个县(市、区)农林水事务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了负增长,有的县(市、区)甚至连续几个月都出现负增长。此外,还有24个县(市、区)增长幅度在20%以下,增长依然较为缓慢。
    为进一步加强支农支出管理,确保支农支出全年总体目标顺利实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支农支出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重要意义
    财政支农资金能否及时拨付到位不仅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更涉及到千百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加强财政支农预算执行分析和管理工作,不仅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确保支农支出达到法定增长的必然要求,更是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顺利实施涉农民生工程的具体体现。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全省开展的“机关效能年”活动,把加快支农支出进度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提高财政支农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财政支农预算执行工作,涉及农口单位、预算、国库等多个环节,各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协调好国库资金调度工作;要督促各农口单位抓紧做好相关工作,对中央和省级下达各类支农资金及时下达。一是发放给农民的种粮等补贴资金,要及时核定面积、核实数量,要不折不扣地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对各项涉农民生工程资金,要积极调度资金及时拨付,确保各项民生工程任务能够按时按质完成;三是对现代农业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要积极主动与农口部门沟通协调,做到计划早安排,资金快下达,检查监督紧跟上,以确保项目计划顺利实施。
    三、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升支农支出管理水平
    一是对截止到6月份仍然出现负增长的21个县(市、区),各设区市要督促所辖县(市、区)逐个写出具体分析报告报设区市财政局农业科,分析报告要包括年初支农预算安排情况,1-6月份出现负增长的原因以及下一步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和工作目标等。各设区市收集完毕后,于8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财政厅农业处。二是对增长较缓慢,尤其是增长幅度在20%以下的县(市、区),各设区市要加强与其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其支农支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督促其抓好支出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支农支出日常管理,认真做好每个月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支农支出的日常管理,是提升农财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农财部门要继续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每月的支农预算执行分析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农财部门原则上要于每月10日前,将本县(市、区)上个月的支农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送各设区市财政局农业科,各设区市财政局农业科原则上于每月15日前,将本市支农预算执行分析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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