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字[2007]83号)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8年全省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08年,全省发行销售彩票174729.67万元,其中,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81403.05万元,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93326.62万元,分别占全省发行销售总量的46.59%和53.41%。筹集彩票公益金54353.91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27725.15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26628.76万元。
二、2008年全省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政策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2008年全省发行销售彩票筹集的公益金,上交中央财政27176.95万元,省级留成12492.83万元,分配给市县14684.12万元。
三、2008年筹集的省级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按照“当年筹集、隔年使用”原则,将2008年筹集的省级彩票公益金12000万元列入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经
批准用于下列支出:
(一)实施“明天计划”等530万元,该项目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主要用于选择对部分失明儿童的复明治疗、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以及贫困家庭残残疾人矫形器补助。
(二)公益项目建设和宣传730万元。该项目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主要是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修缮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及开展公益宣传等。
(三)农村医疗救助500万元。该项目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助患大病贫困农民的医疗费用。
(四)“三院”设施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及实施“蓝天计划”项目4240万元。该项目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全省乡镇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的新建和改扩建,以及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五)全民健身2188万元。该项目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全省各县、市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的建设、群众及社会体育活动等。
(六)补助全运会和大型体育赛事1317万元。该项目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全运会专款和大型体育赛事补助。
(七)场馆建设和训练器材更新2495万元。该项目由省体局组织实施,主要是体育场馆修缮和体育训练器材的更新。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