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省直有关单位:现将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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