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外专局、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扶贫和移民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省级财政大额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项目、考评内容、方式程序、工作要求等仍然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省级财政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176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7年省级财政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08]22号)执行。
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研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从人员安排、技术配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要认真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既要反映项目绩效,又要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自评报告请按照规定的格式于2010年4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进行重点抽查和绩效考评,形成考评报告报省政府。绩效考评结果将与资金扶持政策适当挂钩。
特此报告。
附件:江西省省级财政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江西省财政厅
二O一O年元月四日
附件:
江西省省级财政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年度
考评类型 实施过程考评□ 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财政厅 制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起止时间 | 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
| 总投资额(万元) |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市县财政 | | 市县财政 | |
| 其他 | | 其他 | |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万元) |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介 绍 | 重点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预期结果)、效益及影响等进行描述。其他应简要说明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立项目标)、项目执行管理情况、项目验收情况、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状况等。 |
| | | | | | |
| 自我评价 | 对项目完成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考评等次。 |
| 问题与建议 | 针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附: 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编写提纲)
一、 项目立项情况 (一) 项目内容;
(二) 绩效总目标及其阶段性绩效目标情况;
(三) 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四) 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 项目执行情况 (一) 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二) 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 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四) 实际支出情况(包括人、财、物等方面);
(五) 只要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持续影响等情况;
(六) 财务管理情况;
(七) 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八) 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九) 项目后续工作安排(实施过程类);
(十) 有关建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 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一) 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
(二) 项目验收报告;
(三) 项目单位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
(四) 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说明材料;
(五) 项目经费到达证明及支出明细账(复印件);
(六)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