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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设区市、有关试点县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奖励暂行办法》(赣财农[2008]118号),省财政厅定于4月中下旬对乐平等18个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的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现将考评方案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和有关试点项目县按赣财农[2008]118号文件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工作。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2010年度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农[2008]118号),对2009年度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绩效考评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考评对象


南康市、于都县、上犹县、吉安县、永新县、广昌县、金溪县、高安市、袁州区、铜鼓县、婺源县、万年县、修水县、都昌县、乐平市、贵溪市、渝水区、莲花县。


二、考评内容


资金整合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方案制定、体制机制创新、保障措施、整合资金规模、引导社会投入、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以及整合效益等情况。


三、考评依据


考评依据为《江西省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奖励暂行办法》(赣财农[2008]118号)。为使考评指标更具操作性,特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工作考评量化指标表》进行了修订(详见附表1),请按修订后的考评指标表打分。


四、考评方法


采取有关设区市相互交叉考评的办法(详见附表2),按照“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原则和 “一听、二查、三看”的程序进行。听:召开座谈会听取试点县对整合支农资金支持主导产业发展的情况汇报;查:通过查看相关文件和资金帐本,核实整合资金落实情况;看:到项目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标牌和是否按实施方案完成了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对试点县绩效情况进行打分,各项考评指标的打分一定要有相关文件及资料依据,对扣分项目要作出明确说明。


五、时间安排


时间为2009年4月19日-23日。各被考评县要将申请省绩效考评的请示文件以及涉及整合资金的政策文件、产业规划、整合方案、政策措施、宣传材料、影像资料、设区市复核情况文字材料等汇编成册,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将汇编成册的资料在4月15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逾期未报的视同自动放弃省绩效考评资格。23日前各考评单位将绩效考评报告和《考核表》打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财政厅农业处。


六、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组织得力人员,认真高效地完成此次绩效考评工作任务,具体行程由考评单位直接与整合资金试点县联系。省厅将选择部分县进行复核。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县,请于4月28日前向省厅申请复核。


附件:交叉考评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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