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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公开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设区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有关县(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新增一批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财政部、水利部就继续增加重点县投入、强化资金整合、健全管理制度、突出建设重点,扎实推进重点县建设步伐的目标任务作了进一步部署。在总结2009年重点县建设的基础上,我省将采取“竞争立项、公开评选”的方式,开展全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公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评选总体步骤
  在总结2009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名单遴选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份公开评选的形式,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评选、竞争立项”的方式,按照自愿申请、逐级申报、市级审核、专家评审、公开陈述、现场打分、综合评分的步骤,初步确定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名单排序,报全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在省财政网、省水利网公示。
  二、申报情况
  2010年3月1日,我们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赣财农〔2010〕12号),各设区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申报工作。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同意南昌县、湖口县、德安县、永修县、星子县、余干县、上饶县、万年县、横峰县、临川区、东乡县、黎川县、宜丰县、上高县、樟树市、铜鼓县、井冈山市、青原区、万安县、永新县、龙南县、信丰县、宁都县、安远县、乐平市、芦溪县、分宜县、贵溪市等28个县(市、区)参加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场陈述会议。
  三、评选事项
  评选综合评分包括专家审核评分和现场陈述评分两部分。专家审核评分和现场陈述评分满分均为100分,专家审核评分权重系数占60%,现场陈述评分权重系数占40%,综合两部分分值既为该县最终得分。
  (一)专家审核评分
  专家审核评分满分为100分。定于5月12日,按照各申报县的申报材料内容和近两年小农水、病库的工程建设及管护情况,对照江西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专家审核评分表进行打分。专家审核评分的人员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及特邀专家组成。
  (二)现场陈述会议
  现场陈述评分满分为100分。定于5月13~14日,在赣江宾馆召开全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场陈述会议。
  1、抽签。5月13日下午4:30在赣江宾馆,由各申报县派1名代表到指定会议室准时参加抽签,确定5月14日各申报县的陈述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陈述。5月14日1天,各申报县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各县依次进行现场陈述,陈述时间为10分钟。
  陈述内容包括:开展小农水重点县的优势条件(如:水源工程解决、小农水技术人员力量、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重点县建设的组织、质量、技术、进度和资金等保障措施;建后管护和产权改革、水价改革的举措和激励机制。
  3、现场评分。邀请9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陈述结束后,由专家评委按照江西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场陈述评分表(详见:附件),进行现场打分,由工作人员收取打分表,对分数进行统计,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平均得分为该县最后得分,申报县的得分情况在下一个县陈述完毕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
  4、参会人员。各设区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分管局长,各申报县政府领导及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局长参加;评审委员会成员。
  (三)综合评分
  按照专家审核和现场陈述评分结果,依据专家审核评分权重系数占60%、现场陈述评分权重系数占40%的比例,综合两部分分值既为该县最终得分,根据申报县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四、名单确定
  根据全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名单排序情况,按照国家分配我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名额,排名靠前者即为我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名单,报全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并在省财政网、省水利网公示,
  五、其它事项
  1、请各设区市集中将参加5月13~14日现场陈述会议的人员名单,于5月11日前报送至省财政厅农业处、省水利厅农水处。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曹忠明  省财政厅农业处    0791-7287582    czm55011@163.com
  刘  斌  省水利厅农水处    0791-8825665    liub@jxsl.gov.cn

附件:全省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场陈述评分表.xls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水利厅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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