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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林业局:
今年4月23-30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抽调人员组成4个考评组,对全省2009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油茶产业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和被暂停一年的2008年项目县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总体情况
从绩效考评总体情况看,2009年全省现代农业油茶示范项目成效显著。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2009年度20个项目县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丰城、袁州区、石城、上栗、渝水区等县(市、区)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项目管理专职人员,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并出台了本地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扶持措施。二是落实配套资金力度大。各项目县千方百计通过整合资金来落实项目配套资金,20个项目县共整合各项支农资金5988万元,是计划整合资金的3.2倍,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1.3倍。其中袁州区整合资金是计划整合资金的5.3倍,乐安县财政配套与整合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2.6倍。三是注重项目建设质量。各项目县均与省、市技术服务单位签订了服务协议,制定了服务工作方案,确定了服务责任人、主要工序和时间安排,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里举办的技术培训,培训人数达860余人。各项目县普遍按照省里下达的苗木计划购苗,有效保证了项目的建设质量。经综合考评,20个项目县油茶造林面积核实率达到96.7%,面积合格率89.8%,绩效考评优秀率达3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县未完成计划任务。如:九江县自查上报完成造林面积7600亩,实际完成造林面积7600亩,尾欠2400亩;信丰县自查上报完成造林面积7176亩,实际完成面积7176亩,尾欠2824亩;吉安县自查上报完成造林面积10000亩,但从购苗量推算,实际完成造林面积8600亩,尾欠1400亩。
2、施工质量有待进一步强化。从外业检查情况看,个别县项目施工质量较差;部分项目县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存在栽植株行距过密、整地标准不高等现象。如:新建县抽查小班的面积合格率只有72%,兴国县抽查小班的面积合格率为0。
3、存在使用未经省认定合格的苗圃苗木造林的现象。如:吉安县购置了20万株未经省认定合格的苗圃的油茶苗用于项目造林,折合面积2000亩。
4、少数项目县未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如:崇仁县、玉山县、横峰县、上饶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为0。
三、绩效考评综合排名
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项目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赣林计字[2010]130号)要求,省级考评组从实施方案编制,市、县两级财政配套及整合支农资金,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制度执行等五大项内容,对项目实施县进行了综合考评,20个2009年度项目县(市、区)和永丰县、进贤县2个2008年度项目县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为:石城县、永丰县、丰城市、渝水区、进贤县、分宜县、乐安县、信丰县、袁州区、武宁县、九江县、上栗县、樟树市、遂川县、上饶县、横峰县、吉安县、新建县、湘东区、玉山县、崇仁县、兴国县。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各项目县要以此次绩效考评为契机,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针对此次考评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有关措施和责任。
1、年度计划任务未完成的:信丰县核实面积7176亩,占计划任务71.76%,九江县核实面积7600亩,占计划任务76%,吉安县核实面积6600亩,占计划任务66%,湘东区核实面积8400亩,占计划任务84%,袁州区核实面积9300亩,占计划任务93%,上栗县核实面积9300亩,占计划任务93%。
2、造林面积不合格的:兴国县不合格面积10000亩,占计划任务100%,新建县不合格面积2240亩,占计划任务22.4%。
任务未完成和造林面积不合格的项目县,要尽快落实造林地块、经营主体和苗木,确保今冬明春全面完成尾欠和补植补造任务。对项目实施不力、考评结果排位后三名的项目县,实行末位淘汰,项目安排暂停一年。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项目县,将视情况及性质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的后续管理。各项目县要切实加强后续抚育和管护工作,落实措施、资金和责任,确保造林成活率。
(三)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兑现扶助政策。各项目县要及时组织验收工作,并根据验收结果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切实缓解经营主体的资金压力。
(四)认真制订下一步工作安排。各项目县要结合本次考评情况,制订详细的工作安排,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财政和林业两家名义将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整改方案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逾期不报,将减少安排2010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油茶项目资金。特别是排名后三名的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整改,抓紧施工,按质按量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整改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省对县2010年度的绩效考评。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县要将此通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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