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
2011年省直各部门预算已经省人大第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批复到各部门。按照财政部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为做好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省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各部门按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参考格式见附件1、附件2)的格式和内容予以公开。
2、各部门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3、考虑到我省是第一次公开2011年部门预算信息,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衔接,认真准备相应的解释说明,并扎实做好其他各项基础性工作。
4、各部门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合表.xls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