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华鑫资产评估事务所:
你们报来关于撤销南昌华鑫资产评估事务所同时新组建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64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南昌华鑫资产评估事务所同时重新组建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南昌华鑫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全体评估师和工作人员一并转入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继续从事评估工作。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继承原南昌华鑫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资格。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债务、执业风险等承担责任。
二、同意涂雪兰、肖勇光、陈晓平为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
三、同意涂雪兰为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涂雪兰(36000070)、肖勇光(36000071)、刘海明(36000025)、王欣(36040026)、闵招金(36030030)、张敏(36110003)、邓玉琳(36090001)、董击舟(36100001)共8人为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所手续。
五、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办公地址在南昌市民德路88号五楼。
六、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可从事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
七、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资产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八、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设立后,其业务活动和日常管理应接受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管理和监督。
九、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设立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撤销南昌华鑫资产评估事务所的手续。
十、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及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厅有权撤销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资格。
请南昌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将在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报我厅备案,并到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同时办理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手续。
江西省财政厅
二0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