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设立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64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西设立的分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债务、执业风险等承担责任。
二、同意冯冰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的负责人。
三、冯冰(注册证号:64020041)、沈丽萍(注册证号:36000031)、毛庆祥(注册证号:36080027)、万伟(注册证号:36000076)、袁运强(注册证号:36000130)、余竹根(注册证号:44060123)共6人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完成转所手续。
四、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办公地址在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31号伟业大厦6楼。
五、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可从事各类单项资产评估、资产组合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以及相关咨询业务。
六、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资产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七、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设立后,其业务活动和日常管理应接受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管理和监督。
八、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
九、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及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厅有权撤销授予你们的行政许可。
请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及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后,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的章程报我厅备案,同时申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江西省财政厅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