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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1期县级财政局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全面开展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县级财政局领导的综合能力,按照全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经厅领导同意,厅干部培训中心拟在近期举办第11期“县级财政局长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有关县(市、区)财政局领导1人,各设区市财政局负责干部培训的科长1人,共计70人(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12年6月24日至29日(24日报到,29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北京大学。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实行模块式教学,以能力建设为目标,突出县级财政局领导的角色特点,注重培养和提升县级财政局领导的财政管理能力和综合能力。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每位学员缴费3300元,报到时缴纳至北京大学。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财政局于6月15日前将本设区市及属县市区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至省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见附件2),联系人:万莉琴、谷勤,电话0791-87287798,13699536655,13970030618。电子邮箱xb20068@163.com。
  (二)请各学员自行前往北京大学,并提前将到达北京的交通工具和具体时间告知北京大学,以便接站。北京大学联系人:高金焘,电话010-62975901,15313952327,18701422357。
  附件:1.第11期县级财政局长岗位培训班人员分配表附件1.doc
     2.第11期县级财政局长岗位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doc
  
江西省财政厅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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