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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省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名单公示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立项指南要求,我省按照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三年绩效考评排名靠前和未安排过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建制县优先安排等原则,提出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名单。近日,按照国家分配我省26个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名额,推荐高安市、永丰县等26个县(市、区)作为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候选重点县,并经省政府批准。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重点县建设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7月27日至8月3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候选名单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农业处或省水利厅农水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农业处  曹忠明  0791-87287582  czm55011@163.com
  省水利厅农水处  刘斌  0791-88825665  liub@jxsl.gov.cn
  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候选名单:
  高安市、永丰县、安义县、渝水区、吉水县、兴国县、奉新县、于都县、安福县、南康市、修水县、莲花县、瑞金市、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遂川县、乐安县、广昌县、崇仁县、九江县、上饶县、鄱阳县、广丰县、玉山县、弋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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