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江西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江西要闻

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省直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点
  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这条主线,预算编制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省级财力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准确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着力提升年初预算精确性;做好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不断增强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一是要严格实行综合预算。各部门和单位要将所有的非税收入足额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与财政经费拨款一并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二是规范非税收入使用秩序。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及事业收入,剔除成本性支出后,要优先用于弥补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基本支出经费缺口,再统筹用于事业发展项目支出。三是严格执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直预算外资金和行政性收费实行政府调剂的通知》(赣财预字[1999]33号)文件,除对高中、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杂费等继续实行免调剂政策外,其他减免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对单位确有困难或有文件依据需要进行减免的事项,由单位按程序重新申报审批。
  (二)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一是完善制度。省财政研究制定《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对省直各部门、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预计2012年底结转和结余资金,并全部列入2013年年初预算。对少报、漏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妥善安排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通过科学安排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等办法,减少结转和消化结余资金。
  (三)准确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一是对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费、行政(参公)单位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经费支出预算要在年初部门预算中打足,不能留有缺口。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1]13号)的文件要求, 从严从紧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均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规模。三是对人员经费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公用经费中的“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由预算编制软件按照人员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自动采集计算后编列。
  (四)科学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一是要充分预计本部门和单位明年工作任务,在对项目进行审核、论证、立项和遴选的基础上,合理排序并结合财力可能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二是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要有明确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年度终了要结合绩效目标对支出项目进行自评。省财政厅每年选取部分项目绩效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逐步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不断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使评价结果成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部门预算经省人大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除政策性因素外,部门和单位基本支出一律不予调整,涉及“三公经费”预算调整的,应先报省政府批准。二是着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加快年初预算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的拨付进度,切实减少年末结转资金规模。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分析,规范单位会计核算,着力缩小部门预决算差异,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
  (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一是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下年度的工作任务合理预计采购事项,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完整、准确地将采购项目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除中央和省财政追加的专项资金及其他政策性因素需增加采购外,原则上不得调整采购预算。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结余资金管理,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预[2012]55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对政府采购结转项目和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加快采购项目的执行进度,减少采购资金结转。
  (七)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主动做好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工作,并对公开的预算数据要有必要的解释说明。按照规范统一的口径合理填报“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做好“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要做好部门预算公开与决算公开的各项衔接工作。三是要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妥善做好依申请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答复依申请预算信息公开时,要处理好涉密问题。
  二、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法
  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统一表格及有关规定,编制本部门和单位的各项收支预算。
  (一)基础信息数据截止时间。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以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截止2012年8月31日的数据为准。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对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按省财政厅核定的财政拨款控制数及预算科目编制;对其他各项收入预算,要参照历年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测算编制。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按照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分别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对人员经费,按照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标准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编制。对定额管理的公用经费,根据预算定额标准和人员编制及有关资源占用情况进行编制;对非定额管理的公用经费,由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进行编制。
2、“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的编制。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填报的单位范围包括: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体填报口径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包括一、二、三类会议,召开的国际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对年初确实难以明确具体项目的,可以根据《省级部门预算待定项目管理办法》(赣财预[2006]89号)的规定执行。
  (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本级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的有关要求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要根据下年度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任务,合理预计政府采购事项,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高采购预算的准确性。
  三、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按照“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2年8月25日前,省直各部门和单位要将《2013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预计数测算表》、《2013年罚没及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表》和《2013年江西省省直单位政府非税收入预计测算表》报送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处。
  (二)2012年8月31日前,主管部门要将审核汇总后的所属部门和单位人员、编制、资产变动情况以及项目支出申报情况报送省财政厅。
  (三)2012年9月15日前,省财政厅将省直各部门和单位2013年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下达给主管部门。
  (四)2012年10月31日前,主管部门要将审核汇总后的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据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编制的2013年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说明和项目文本网络传送省财政厅。
  (五)省人代会批准预算后,省财政厅在5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省财政厅批复预算的文件到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部门和单位批复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
  (二)精心组织,切实提高协调性。各部门要强化内部协调配合,加强沟通联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三)及时报送,不断加强时效性。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复杂程度,合理安排时间,掌握编制进度,按省财政厅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将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说明和项目文本网络传送省财政厅。
   五、其他事项
  
与省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省级预算单位(省国家安全厅除外)都必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对省财政安排了补助经费的省军区、预备役步兵师、武警部队及一些中央驻赣主管部门,仍维持原来的预算编制方法,由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另行布置。

江西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号
 

附件:1、2013年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表(输出报表.xls 输入报表.xls)
2、2013年江西省省级非税收入预测表.xls
2-1、2013江西省省级罚没及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测表.xls
2-2、2013年江西省省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预测表.xls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