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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等6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省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厅决定对省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等6项资金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此次检查共涉及省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省级林业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经费、重点林业村村级防火经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资金等6项资金。
  二、检查的重点
  主要检查2010年和2011年省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等6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并实地检查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重大问题延伸检查以前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专项资金的是否按规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有无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有无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有无滞留缓拨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等。
  (三)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
  (四)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定于2012年10月中旬开始,时间约一个月,具体进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人员组成
  此次检查分4个组进行检查,由我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干部任检查组组长,从部分市县财政监督系统抽调业务人员16人参加检查。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在检查工作中,要在全面摸清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每项资金选择6-10个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二)各被查部门或单位要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搞好本次检查,按检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请相关部门或单位对我厅派出的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有关检查工作问题请与我厅财政监督检查局联系,联系电话:87287671。
   
  

江西省财政厅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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