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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期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按照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文件规定,2013年7月1日之前通过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请大家及时到报考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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