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江西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江西要闻

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7日

 
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为鼓励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我们对原国家计委、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rar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